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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无保险车辆满载7人上高速,四川高速公安:重罚!


【资料图】

李富强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竟然还有人无证驾驶无保险车辆满载7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日前,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三分局十七大队查处了一起“无证+无保险”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杨某合并处以罚款276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月1日上午,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民警在S41遂宜毕高速公路绥庆收费站开展站口检查。当日9时44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Q9F55*的小型普通客车(满载7人)进行证件检查时,驾驶员杨某神情失色,并支支吾吾表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警觉的民警立即通过系统核实杨某的驾驶证情况。经核查,杨某驾驶证处于超分注销状态。随后民警又对杨某所驾驶的川Q9F55*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已脱保了近一年,杨某涉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将杨某带至大队部进一步调查。杨某于2015年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以上并未及时参加学习考试,导致驾驶证被注销多年,现在驾车属于无证驾驶;杨某驾驶的川Q9F55*号小型普通客车因日常使用频率低也忽略了续保。当日杨某打算带三个孩子到儿童乐园游玩,因临时找不到其他驾驶员,便自己驾车驶入高速,直到被民警查处并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杨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及法律普及,杨某也表示自己很后悔,并承诺此件事后立即去考取驾驶证,并定期检查车辆及保险情况。民警依法对杨某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1760元的处罚;对杨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合并对杨某处罚罚款276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无证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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