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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 世界速看


(资料图)

记者今天在有关部门了解到,延寿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提醒尚未缴纳医疗保险的群众及时缴纳。

按照省医保局有关通知精神,为满足群众医保缴费需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在此期间参保,个人缴费仍为380元。享受财政补助和2023年一整年的医保待遇。即:2023年2月20日前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后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缴费标准正常,但有90天的待遇等待期。即: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另外,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的待遇期限。2023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后,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我们提醒有参保需求的群众,可通过扫描延寿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行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完成参保缴费。

记 者:兰雪迪

责 编:裴晓峰

审 核:毛华松

监 制:马双跃

总监制:宗志辉

关键词: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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